高教函字〔2014〕76 号
高平市教育局
关于参加晋城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
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中小学:
为进一步使广大班主任能够充分认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方式方法和途径,不断推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根据晋城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通知》(晋市教政字[2014]16号)要求,高平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
我市参加培训人数为小学186人,初中16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和附件3)。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此次培训从2014年12月开始至2015年6月结束,共分九期,每期两天,利用双休日分批次集中开展。
具体每期培训日期、培训地点、报到时间见附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等由晋城市教育局统一承担。培训教师往返交通费由参训教师单位按财务制度报销。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中小学校根据《晋城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实施方案》、《高平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的要求,按照每期参加培训的班主任人数要求,落实参培人员,并认真填写《高平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人员报名表》,填报参训班主任名单时要在备注栏标清参加的期数。各单位务于12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工委办邮箱(jcgpgwb2****@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随后交到工委办。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顺利实施。参训人员要携带并保管好本人身份证件,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未经市局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外出。外出期间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附件:1.晋城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2.高平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小学)
3.高平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初中)
4.高平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人员报名表
高平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1:
晋城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活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培养跨世纪高质量人才的重要环节。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和《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落实山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山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实施方案》,提高中小学校班主任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以适应素质教育和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市中小学教育的现状和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校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必须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根据中小学班主任的心理特点、职业要求和现实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需要,在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培训,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要遵循分层实施、注重实效的培训原则,保证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质量。
——针对性原则,根据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从班主任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地开展培训。
——主体性原则,对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要强调以班主任为主体,重在积极、主动地参与,以获得深刻的体验、感悟和反思,促其职业成长。
——全员性原则,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心理健康问题,班主任每天都有与学生接触的机会,都有潜在的引发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因素,因此每个教职工都有权利得到心理健康的援助和支持,都有接受培训的必要。
——实践性原则,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不是以传授心理学知识为主,而是重在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和技能的掌握,培训中,必须要理论联系实践,强化实践训练,注重培训效果直接内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实效性原则,培训要依据中小学班主任的心理特点和职业特点,确立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以能否真正提高班主任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为标准来衡量培训的效果,培训过程强调亲自参与活动,亲身实践操作,不断反思和总结,把所学知识落实到提高自身能力和工作水平上。
二、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目标与任务
(一)总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班主任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树立现代教育观念,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完善人格,促进职业成熟和专业化发展,增强自助能力,打造一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
(二)具体目标
1.培训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
2.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班主任能够充分认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更新教育观念,转变育人方法;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方式方法和途径,能够将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与精神渗透到日常学生管理和各项教育活动中去;能够按照计划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和主题班会课;能够参与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初步判断学生的心理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转介;能够增强班主任自身心理健康的调适水平和自助能力。
三、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内容与资格规定
(一)培训内容
1.班主任的职业道德与心理素养
2.班主任沟通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3.校园心理情景剧的实践运用
4.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处理方法
(每期具体培训内容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二)资格规定
通过培训的班主任除不具备对心理状态失衡学生的诊断、咨询和处理的资格、不具备从事学校个别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之外(具有心理咨询资格及咨询能力的班主任除外),可以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在学校各项活动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配合或协助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骨干教师的工作。
四、培训方式
利用双休日分批次集中轮训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4年12月—2015年6月 每期两天
具体培训日期、培训地点及有关要求见附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培训考核
学员培训成绩由承办院校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勤情况、学习表现等,培训合格学员颁发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员任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班主任参加市级培训。承办院校要认真落实培训方案,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二)经费保障
培训教师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等由市教育局按人头核拨承办院校。城区、开发区、市直学校参训班主任不安排住宿。
培训也可探讨送培训到县区、到学校等不同形式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多渠道筹措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经费。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培训专项经费。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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