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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2015年03月31日 11:22:29 来源:关于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访问量:593

                 

 

高市教工函字[2015]3

 

中共高平市教育工委

关于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晋城市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少工委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突出立德树人,以清明节为契机,采取网上签名寄语与网下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学习懂得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道理,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

二、活动时间

41日至47日,为期一周。

三、活动内容

1、网上签名寄语。积极组织未成年人登录中国文明网、中国文明网·晋城站、晋城新闻网等网站,在网上向革命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网上栏目由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设计开办,每天刊出精彩寄语,显示参与人数。中心校、各学校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未成年人上网参加寄语活动,确保参与人数。

2、网下教育实践。以清明节为契机,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图片展示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革命烈士英雄事迹,弘扬烈士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凝聚正能量。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组织学生慰问帮扶复退军人和烈士家属,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特别是抗日战争遗址遗迹以及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等,扩大网上活动效果。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祭英烈活动,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要发挥文明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中小学校、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家长学校等工作阵地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

2、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安全责任,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防火灾、交通事故、拥挤踩踏等事件,确保祭奠活动文明高尚、安全顺利开展。

3、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将清明祭英烈活动总结于48日前交工委办,同时上报总结的电子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德育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邮箱:jcgpgwb2****@163.com

                  

 

     

 

                                                                             中共高平市教育工委

                                                                                  2015330

 

编辑:杜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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